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卢妹香委员代表省政协社会和法制委员会的发言——全面二孩政策所面临的问题与建议

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湖南省委员会     时间:[2017-01-15]    来源:

  2016年1月1日起,全面二孩政策在民众的期盼中正式实施,中国从“独生子女时代”步入“全面二孩时代”。去年7至8月,我们对1000名城镇育龄妇女,进行了问卷调查。调查发现,全面二孩政策的实施,给很多家庭带来了惊喜和快乐,但也有很多家庭感觉“幸福来得太突然”,最近有点“幸福的烦恼”。

  一是二孩生育井喷,医院产科、儿科严重吃紧。对省会长沙多家医院产科的调查数据表明:全面二孩政策实施一年来,累积生育需求集中释放,出生人口数量明显增加,新增二孩比率占新生儿出生率40%以上,公立医院普遍“一床难求”“一号难求”。

  同时,孕产妇和新生儿突发情况多、病情变化快、家属期望高、救治难度大,与现有产科、儿科资源总量紧缺且资源分布不均衡形成了严重矛盾,特别是基层医院的儿科医生转岗和辞职更为突出,甚至出现医院儿科被迫关停的现象。同时,产科、儿科医护人员中育龄女性较多,自身也有生育需求,人力资源显得更加不足。

  二是抚育困境与相关公共服务资源不够,严重影响二孩生育意愿。调查发现,约三分之一的家长愿意在孩子2岁前,将其送入托儿所,超六成家长选择在孩子2-3岁时送入托儿所。但是目前,婴幼儿入托率比较低,除了习惯传统的家庭喂养外,主要原因是教育、医疗、卫生等公共服务资源紧缺。据不完全统计,仅有20%的幼儿园开设了招收0至3岁婴幼儿的托儿班,远远无法满足婴幼儿家庭入托需求。统计数据表明:育龄妇女明确想生二孩的占33%,明确表示不想生的占43%,还没想好的占24%。

  三是生育二孩女性面临形形色色的就业歧视。有些用人单位为避免孕产期用工成本增加,在招聘时“限男性”或“男性优先”;有些单位不愿招聘已婚已育和可能生育两个孩子的求职妇女;有些单位在女性怀孕、生育时,减少其职业培训和晋升机会,限制其职业发展。特别是女大学毕业生入职后的十年,既是“立业”的黄金时期,也可以说是“成家”后的“麻烦时期”。孕期、产假期、哺乳期这些很现实的生育成本,增加了育龄女性就业的困难和失业的风险。

  全面二孩政策,是中央科学把握人口发展规律,站在中华民族长远发展的战略高度、促进人口均衡发展和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的重大举措。为更好地促进全面二孩政策落地落实,建议:

  1、优化医疗资源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为井喷时期的“二孩生育大军”分流

  一是出台政策,放开民营资本准入,鼓励吸收更多的民营医疗机构作为公立妇幼健康服务机构的有益补充。二是在孕产妇保健、生育方面实现分级管理,无高危因素的孕妇就近去二级医院产检、生育,发生高危重症有绿色通道随时转院,由三级综合医院集中收治疑难重症孕产妇。三是扩建和新建妇幼专科医院,根据人口分布状况合理分配医疗资源,从源头上解决公共医疗资源不足问题。

  2、完善公共服务政策配套,开启育龄女性与家庭的“二孩动力”

  一是探索实施鼓励生育二孩的奖励制度,包括孕期检查、生育补贴、生育假期、妇女就业权益保障等。二是提高孕检、孕期保健、生育、新生儿医疗费的报销比率,同时在公共场所设立公共母乳喂养室等公共服务设施。三是鼓励支持企业和社会组织开展托育建设和服务,为更多家庭提供安全优质、就近就便、负担得起的公共托育服务,减轻家庭照料负担。四是建立完善各级各类家长学校和家庭教育指导服务站点,创新丰富家庭教育指导方式,为二孩家庭提供切实可行的家庭教育指导。

  3、保障孕产妇劳动权益,让育龄女性不再纠结于“生”与“不生”难题

  一是强化底线保障。针对抬高育龄妇女就业门槛和变相解雇孕产妇等行为,通过细化《劳动法》和《劳动合同法》解决就业性别歧视问题,保障育龄女性劳动权益。二是坚持利益导向原则,鼓励企业把降成本与维护职工权益挂钩,对长期稳定雇佣育龄妇女、孕产妇劳动权益保障较好的企业,在减税等降成本措施上给予支持,或者给予适当财政补贴。三是实施以人为本的关爱政策,鼓励有条件的用人单位提供灵活的工作时间,创造远程办公条件,在可能条件下推行弹性工作制,以化解育龄妇女、特别是职业女性“生”与“不生”的纠结。

  发言人工作单位和主要职务

  省政协社会和法制委员会副主任党派致公

  省妇联副主席界别妇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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